修改個稅法決定草案這幾個看點,關系你的錢包
上述消息一出來,又開始沸騰了
扣除額能否像此前兩次修訂一樣小幅上調,
專項附加扣除是否增加項目,
再次成為焦點
個稅草案二審一處不變,四處改變
二審稿中的一個新變化是,贍養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稅前扣除。由此前居民個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項支出可以在稅前予以扣除,增至五項。
先來看看新草案都公布了哪些“福利”呢?
一處不變:
二審稿中未對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進行修改,維持了一審稿中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調至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不變。
四處改變:
一、對稿酬收入給予納稅優惠
針對社會上廣泛關注的稿酬收入是否應有納稅優惠,草案二審稿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在審議過程中,有的常委會委員和專家提出,稿酬所得需要長期的智力投入,在稅負上應給予一定的優惠;有的建議,對于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在減除必要的費用后計算收入額,以體現量能課稅、凈所得征稅的原則。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采納這一意見,作出如上修改。
二、對贍養老人支出予以稅前扣除
考慮到中國人口老齡化日漸加快、贍養老人負擔較重等實際情況,草案二審稿將贍養老人支出納入稅前扣除范圍。
草案一審稿第五條對專項附加扣除作了規定,居民個人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可以在稅前予以扣除。
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方面提出,為了弘揚尊老孝老的傳統美德,充分考慮中國人口老齡化日漸加快,工薪階層獨生子女家庭居多、贍養老人負擔較重等實際情況,建議對于贍養老人支出,也予以稅前扣除。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作出上述修改。
三、向納稅人提供扣繳信息
在審議過程中,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方面提出,為便于納稅人了解相關信息,準確進行年度匯總申報,扣繳義務人在辦理扣繳申報后,應當向納稅人提供相關扣繳信息。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向納稅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稅款等信息”。
四、明確個人所得用于慈善減稅規定
草案二審稿還對個人所得用于慈善捐贈方面的規定進行明確。
一是,在法律中直接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扣除予以明確,即:個人將其所得對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二是,將草案關于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范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的規定修改為“由國務院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新草案可以少交多少稅?
和每個人息息相關的
此次草案的核心就是
『 減稅降費 』
那么,具體到每個人的工資上
大家能省下多少錢呢?
咱們先看下草案內容
《草案》新版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級數 |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1 |
不超過36,000元的 |
3 |
2 |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4 |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5 |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6 |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7 |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
45 |
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以本地區的職工為例
(五險一金按月工資的21%計算)
月收入 7,000 元
★ 個稅少繳 82.1 元 ★
調整前:(7,000元-21%*7,000元-3,500)*10%適用稅率-105=98元
調整后:(7,000元-21%*7,000元-5,000)*3%適用稅率-0=15.9元
月收入 10,000 元
★ 個稅少繳 248 元 ★
調整前:(10,000元-21%*10,000元-3,500)*10%適用稅率-105=335元
調整后:(10,000元-21%*10,000元-5,000)*3%適用稅率-0=87元
月收入 15,000 元
★ 個稅少繳 640 元 ★
調整前:(15,000元-21%*15,000元-3,500)*20%適用稅率-555=1,115元
調整后:(15,000元-21%*15,000元-5,000)*10%適用稅率-210=475元
月收入 20,000 元
★ 個稅少繳 1,200 元 ★
調整前:(20,000元-21%*20,000元-3,500)*25%適用稅率-1,005=2,070元
調整后:(20,000元-21%*20,000元-5,000)*10%適用稅率-210=870元
月收入 25,000 元
★ 個稅少繳 1,517.5 元 ★
調整前:(25,000元-21%*25,000元-3,500)*25%適用稅率-1,005=3,057.5元
調整后:(25,000元-21%*25,000元-5,000)*20%適用稅率-1,410=1,540元
新的個稅修正案對于各個工資階段的人群來說,稅費都有一定比例的下調,也就是說,國家給大家變相的“漲工資”了。
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引起了社會廣泛的討論,甚至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中也是如此。在一些民眾甚至專家看來,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還可以進一步提高。
不過,中國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的設置,并不僅以居民人均收入或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為標準,還要參考贍養系數等。
根據2011年個稅調整時財政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的說明,個稅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設置以不低于“城鎮職工每月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為標準,其中,城鎮職工每月人均負擔的消費支出=(全年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贍養系數)/12。
據估算,2017年城鎮職工每月人均負擔消費支出已經上升至4013元,明顯高于現行3500元每月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紤]到2010年后贍養系數的上升,以及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等統計數據嚴重被被低估,5000元每月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難言偏高。
工資、薪金、個稅
為大家準備了
超全的工資薪金個稅的小知識
大家趕緊端起小板凳
一起來看吧!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下列所得屬于工資薪金所得征稅范圍,應征個人所得稅:
(1)個人因退職、退養和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收入。
(2)個人因內部退養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
(3)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
(4)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超過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5)企業為員工支付的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費。
(6)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制度改革而按月取得的公務用車、通信補貼收入扣除一定標準公務費用后的余額。對不按月發放的補貼收入,分解到所屬月份、并與該月份“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
(7)個人因沒有休帶薪年假而從任職受雇單位取得補貼應當合并到工資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
(8)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原則,對于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目前我們對于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9)因工作需要,從單位取得并實際屬于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用品,不屬于個人所得,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0)單位發放的取暖費、防暑降溫費補貼,應征收個人所得稅。
(11)個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等加班工資,應并入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此外,下列所得不屬于工資薪金所得征稅范圍:
(1)獨生子補貼;
(2)托兒補助費;
(3)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5)遠洋運輸船員的伙食費補貼。
(6)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但是超出上述范圍的津貼、補貼,應合并當月工資薪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除了稅率降低,此次個稅改革最大的看點就是專項抵扣。
子女教育支出、贍養老人的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將可以在稅前扣除,如果這部分改革能夠落實,實際減稅的力度將大大超過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的調整。
不過,由于草案說明中并未列出專項抵扣的具體標準,比如說,子女教育支出是否包括上培訓班的支出,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專項附加抵扣是否要區分不同房屋類型,贍養老人的支出到底怎么算,每年給父母的養老金是否包含在里面等。
因此本次二次審議中,或將再次細化抵扣標準。
稅法修正案實施時間
個稅法修正草案顯示,擬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薪所得可先行適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不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經營所得可先行適用新稅率表。
我國現行立法法并不絕對要求所有的法律都必須“三審”才可以通過。修正案很可能就在這次二審就會通過。
如果個稅法修正案在本次二審通過,則將會按計劃實施。即使還有不同的意見,個稅改革也會如期推出,因為它已是當前稅制改革的必然趨勢,僅是如何完善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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